大中臣実胤陳状案(『鎌遺』20698)

 □□   □□□□□□所云々、□□□□□□□□□□□
 □□家人之思考、争可令□□□□、加之、道寂亡父実政御
 下□□□時、去正応元年可被改所職之旨、可被触申本所之
 由、被成御教書□六波羅畢、将又道寂〈于時実胤〉依殺害罪科、可
 召進其身之由、正安二□御教書明鏡也、若為御家人者、可
 被収公所帯、豈可及如此御沙汰哉、□□傍輩又不支申哉、
 偏雖浴関東御恩、卿相雲客医陰両道以下者、不可号御家人、
 況於社司道寂等哉、太以僻案之了見也、

問状云、鹿嶋大祢宜所領羽生・大窪関東御領也、同社惣追補
使知行田畠同前、鹿嶋荒次郎并千葉介等社司職兼帯云々、取意、
 此条、鹿嶋大祢宜関東御領知行之由事、雖難知実否、付道
 寂自称謂之、雖為関東御領、社家進止之間、大祢宜相伝知
 行歟、以之不足道寂之潤色、次鹿嶋荒次郎・千葉介等社職
 兼帯由事、諸御家人社職兼帯勿論也、是則品秩為御家人、
 令相伝社職歟、道寂者品秩社司也、号私領者社領也、不足
 准拠矣、
問状云、両名内押領之条、承伏之上者、何可為不実哉、早遂
結解、可被糺返年々抑留物云々、
 此条、下知胤有知行之条、自称承伏畢、胤有不知行下地者、
 遂結解、可糺返年々抑留物之旨、可載訴状哉、弘安御下知
 炳焉之上、道寂承伏之上者、称勿論也、
以前条々、大概如斯、彼両名下地地頭知行之間、付所済物、
帯返抄之上者、被棄置濫訴、為被行其身於重畳罪科、重披陳
如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