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院処分状」(○宮内庁書陵部所蔵)

室町院御違料并
今度武家所進地
頭職所々等、相副目
録譲進之、愚僧一
瞬之後、可有御管
領候、此内室町院御
遺領十ヶ所并地頭
職三ヶ所〈目録在別〉、譲与宣
光門院候、以別之儀、
可致管領候、更々不可
有徐r籠候也、非分之
煩等出来之時者、殊可有
執御沙汰候、道昭僧正園
西荘、道意僧正大鳥
庄等、自伏見院、為御祈
祷料所、可令相伝知行
之由、被下院宣候歟、然而近
年闕乏之上、閑放之質、祈
祷無益之間、召放了、以
護持之労、雖申子細、此
地等各別管領之仁定
置之上、不可及御口入候哉、
如此慇懃申置之旨、
令相違者、旁不可叶理
致乎、殊可得御意候也、
抑又仁和寺上荘地頭職、
充置菩提料所候、永代
不可有依違候也、以花園
為塔頭、申付恵玄上人候也、
如此事、委細注別紙令
進候、殊可得御意候也、
兼又譲与微安門院之分
五ヶ所〈目六注別紙〉、無牢籠
之様、可有執御沙汰候、
委細条々追可申候也、
恐々謹言、
 康永元年十一月十二日  遍行(花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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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心寺展で後期に展示される処分状。改行は原文のまま。